今日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问题引起热议,高速公路到底该不该收费,高速公路作为公益性项目是否真的能够让利于民,公路运输是否需要进行相关调整,让公路运输更加优惠、便捷。
广受争议的高速公路收费最近传来一些利好消息。6月1日起,湖北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将总体降低10%左右;山西省确定在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上实行货车大幅优惠减费。
这些年来,在“高速公路收费员月薪过万”的传闻和争议声中,不少地方罔顾民意,打着“收费为了还贷”的旗号,把高速公路当成地方财政的“提款机”。去年底,有多条政府还贷高速收费到期,竟以“亏损”为名继续收费。如此践踏契约精神,引起舆论哗然。
高速公路收费背后,其水之“深”令人捉摸不透。修建时花了多少钱、运维成本如何、收费如何确定等,一直让人“雾里看花”。几年前的河南农民“偷逃过路费”案中,时建锋雇佣他人驾驶车辆通行于郑石高速运送沙石,8个月获利20余万元,而法院判决他应该缴纳过路费竟高达368万元,此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某些地方高速收费是何等离奇。
据权威机构测算,当前,我国社会物流成本居高不下,已占到GDP的18%左右,比不少西方发达国家还高,对诸多行业发展形成拖累。降低高速收费,把社会运行成本降下来,卸掉诸多行业身上的沉重“枷锁”,已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。
高速不合理收费还是大货车“多拉快跑”进而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,更是催生各地“罚款月票”等丑闻的“产婆”。面对每年数千亿元的高速公路收费,挤一挤其中的水分,把不合理部分降下来,已是社会强烈共识。期待更多地方顺应民意,跳出“买路钱”的思维怪圈,多多让利于民。更期待监管不要缺位,绝不能让到期继续收费这样的闹剧重演。
公路运输收费标准不合理,而面多的高速公路收费费用如何惠及人民,高速公路收费费用需要更多监管,了解资金的流向,让资金合理利用,高速公路作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要多多让利于民,而不是从人民手中获得巨额的利润。
媒体来源:新浪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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